詳細內容:
以舉辦或捐助(贈)社會福利慈善為目的,包括下列各項:
一、關於醫療補助事項。
二、關於急難救助事項。
三、關於災害救助事項。
四、關於贊助其他公益團體活動及社會相關福利研討事項。
五、關於兒童青少年福利補助事項。
六、接受主管機關指導辦理事項。
七、其他有關社會福利慈善事業事項。
返回福利資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