詳細內容:
社團法人台南市佑明視障協進會
獎學金申請辦法
一、申請對象:須為社團法人台南市佑明視障協進會之視障會員或其子女、或會員之視障子女,並已繳交當年度常年會費者。
二、申請截止日期:每年9月30日(可視當年狀況彈性調整)。
三、申請標準:
1、碩博組:
*以全學年學科總成績平均達70分(含)以上者,依學業成績高依次錄取前三名,頒發獎學金;其中視障學生保留二名。
*重度取一名,中度與輕度合併一組取一名。
2、大專組:
*以全學年學科總成績平均達65分(含)以上者,依學業成績高低依次錄取前五名頒發獎學金;其中視障學生保留三名。
*輕、中、重度各取一名。
3、高中組:
*以全學年學科總成績平均達65分(含)以上者,依學業成績高低依次錄取前三名,頒發獎學金;其中視障學生保留二名。
*重度取一名,中度與輕度合併一組取一名。
4、國中組:
*以全學年學科總成績平均達70分(含)以上者,依學業成績高低依次錄取前三名,頒發獎學金;其中視障學生保留二名。
*重度取一名,中度與輕度合併一組取一名。
5、國小組:
*以全學年學科總成績平均達75分(含)以上者,依學業成績高低依次錄取前三名頒發獎學金;其中視障學生保留二名。
*重度取一名,中度與輕度合併一組取一名。
6、獎勵組:
*若成績雖達標準但未被錄選者,視經費而定,每名發頒獎助學金。
才藝與體育傑出表現獎勵辦法
一、主旨:本會為獎勵視障會員之才藝與體育傑出表現,特設立〈佑明視障協進會才藝與體育傑出表現獎勵辦法〉,以下簡稱本辦法。
二、申請截止日期:每年9月30日(可視當年狀況彈性調整)。
三、申請對象:須為本會已繳交當年度會費之視障會員。
四、申請資格:參加才藝與體育比賽獲頒優秀獎狀、獎盃、獎牌等可茲證明者。
洽詢專線: 06-2976388 江社工、陳社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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